11月11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2025年24号、25号)显示,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,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,被罚款13万元;相关责任人朱维江(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),被警告并罚款4.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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